《御帐诗》原碑立于山东省泰安市,碑文共6行,40字,为王阳明撰五言律诗。该碑首题“题御帐”,无年月。因诗歌所写为王阳明登泰山所见,故推断此诗写作时间当在明弘治十七年(1504)秋,王阳明主考山东乡试期间。此诗或非当时所刻,未知何人正书。现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本为整幅拓本,高0.37米,宽0.49米。
御帐坪位于泰山五松亭附近,是一块表面平坦的巨石,相传宋真宗登泰山封禅时,见周边景色宜人,便在此石上建帐休憩,故后人称此处为“御帐坪”。据史书记载,弘治十七年(1504),时年33岁的王阳明主考山东乡试,空闲之余,与友人一起登泰山游玩。途经御帐坪时,王阳明在俯瞰茫茫云海、凭吊秦松汉碑之际,发出了“路入天衢半,身当宇宙中”的感慨,于是挥笔写下这首《御帐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