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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贪功是人生的底线
不贪功是人生的底线
原文:
注释
夫殃莫大于叨[1]天之功,罪莫甚于掩人之善,恶莫深于袭[2]下之能,辱莫重于忘己之耻。
出处:
《卷十三·别录五·辞封爵普恩赏以彰国典疏》
译文:
没有比贪图上天之功更大的灾祸,没有比掩盖他人善举更大的罪行,没有比占有下属功劳更深的罪恶,没有比忘记自己耻辱更重的耻辱。
解析:
王阳明因平定宁王朱宸濠叛乱居首功。明正德十六年(1521年),明世宗即位后对此事论功行赏,但王阳明却发现在此次封赏中,有诸多立功之人没有得到应有奖赏,同时还存在赏不称功的情况。因此他写了《辞封爵普恩赏以彰国典疏》,请求辞免自己的封爵并全面奖赏有功之人,只可惜朝廷没有批准。于是他又写《再辞封爵普恩赏以彰国典疏》,再次请求辞去封爵并普及恩赏,朝廷依然没有批准,论功行赏一事也就此没了下文。虽然王阳明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,但他却在奏疏中为后世划出了一条做人和为官的底线,名为“不贪功”,即不“叨天之功”,不“掩人之善”,不“袭下之能”,不“忘己之耻”。 不“叨天之功”,指不贪图上天的功劳。很多历史事件的背后都深藏着复杂的自然规律,人们将其归结成“天意”。王阳明认为宁王朱宸濠的叛乱被平定就是天意——宁王为篡夺皇位缜密谋划了十多年,然而不到一个月便被生擒,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定论。既然是天意,那最大的功劳当然属于上天,如果将其据为己有,不免妄自尊大,迟早会招致灾祸。不“掩人之善”,指不掩盖他人的功劳。王阳明在奏疏中提到,宁王还未叛变时,朝廷对其阴谋早有觉察并暗中做出了部署。他本人于明正德十二年(1517年)被改授提督南、赣、汀、漳等地区军务,拥有紧急情况下的自行决断权,这正是朝廷为预防叛乱所做的安排。因此,面对宁王的叛乱,他才能够及时调兵遣将。此外,内阁首辅杨廷和等人的谋议,兵部尚书王琼等人的调度都是事先的准备,对平定宁王叛乱做出了重要贡献。但这些人现在都没有受到褒奖,唯独王阳明自己受到重赏,在他看来这就是在掩盖他们的功劳。不“袭下之能”,指不占有下属的功劳。宁王叛变之初势如破竹,战无不胜,在这样危急的情况下,许多地方官员义无反顾地加入平叛队伍中,贡献自己的力量,或冲锋陷阵,或出谋划策,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,然而他们的付出却在这次封赏中被忽视。朝廷不公正的做法令王阳明感到愤慨。因此,他在奏疏中一条条、一项项地细数了下属的功劳,既表明自己不愿抢下属功劳的决心,又真诚地请求朝廷全面奖赏这些有功之人。不“忘己之耻”,指不夸大自己的功劳。王阳明认为此次平定宁王叛乱,自己只是尽了臣下的本分,不能算是立下功劳。再进一步说,王家已世代蒙受国恩,王阳明觉得自己即使粉身碎骨也无以为报,更何况他日渐年老,身体衰病,自认没有多少时间和能力再报效国家。如果不自量力,将不属于自己的功劳占为己有,就是忘记自己的本分,夸大自己的功劳,也就丢掉了应有的羞耻之心。王阳明怀着朝廷能够论功行赏、赏罚分明的期盼,通过一纸疏文向世人提醒,为人为官都应当坚守“不贪功”的底线。因为人如果没有底线,就会不择手段,损人利己,最终只会害人害己,导致自己在这个世上没有立足之地。 然而,当今世界却明显缺乏这种“不贪功”的底线意识。一方面,自工业革命以来,人们逐渐失去了对天地、自然的敬畏,将人类的快速发展完全归功于自身的智慧,忽略了自然生态对人类的哺育。人们仿佛忘了,如此肆意破坏、任意索取,最后换来的不会是发展,只会是人类的灭亡。另一方面,在全球化趋势下,国家之间、企业之间的合作日益密切,若不能守住“不贪功”的底线,一味贬抑对方的贡献、突出自己的功劳,彼此倾轧夺利,最终只会鹬蚌相争,渔翁得利,给旁人以可乘之机。于个人而言,在与人相处或团队合作时,如果故意强调甚至夸大自己的贡献,而刻意忽视他人或者下属的作用,同样是越过了“不贪功”的雷池,终将失去人心、失去一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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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殃莫大于叨[1]天之功,罪莫甚于掩人之善,恶莫深于袭[2]下之能,辱莫重于忘己之耻。